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春季学期
其他专业技术岗位(非事业编制)招聘公告
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2名,具体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和要求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2.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3.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历条件,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;在国(境)外高校取得学位者,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;
4.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、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;
5.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;
6.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,工资待遇参照学校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确定。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http://rczp.uestc.edu.cn。
三、招聘程序
1. 网络报名
报名时间:2019年3月26日—2019年4月25日
2. 资格审查,择优确定笔试名单(5月10日前)
(1)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;
(2)应聘者未在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应聘所需附件材料(详见系统应聘须知),将不予通过。
3. 组织笔试(5月11日或12日)
笔试内容包括校史校情、英语能力测试、专业能力测试、公文能力测试和行政管理能力测试等,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。
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,按不超过1:6的比例确定参加初选面试人员名单,未进入名单者不再通知。
4. 初选面试(时间待定)
用人单位成立初选面试小组,负责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初选面试。进入初选面试环节人员,需携带相关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材料、获奖材料、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等)原件及复印件,按指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,复审通过后参加初选面试。
按照笔试成绩与初选面试成绩4:6占比计入总成绩(满分为100分),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,前两名(含并列者)确定为参加校级评审的人员名单,未进入名单者不再通知。
5. 学校评审(时间待定)
学校成立由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校级评审组,对通过初选面试的人员进行评审,在招聘岗位数内确定进入实习考察的人员名单。
6. 实习考察
各用人单位安排通过校级评审的人员实习,时间不少于两周。
7. 体检、心理测试(实习考察期间)
学校统一安排体检、心理测试,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的,视作放弃应聘资格。其中,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。
8. 公示
学校根据实习考察、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,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,并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予以公示。
9. 学校审定
10. 办理录用手续
由学校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,签订就业协议或工作意向书。
四、有关问题说明
1.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、准确、有效,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,已签合同的视作无效。
2. 非应届毕业生须在接到录取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,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前办理入职手续。逾期未报到的,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。
五、联系电话
高老师 028-61830523 何老师 028-61831146